資訊轉載 / 擷取自:文/何楷平 | 《現代保險》雜誌 | 2022.05.31 (新聞)
▲50萬電動自行車將視為汽車需強制投保責任險,否則不能上路,甚至可能被吊銷牌照。(示意圖/取自CFP)
記者許維寧/台北報導
近年來,電動自行車的數量大增,加上騎乘電動自行車不需具有駕照、也不需要掛牌即可上路,讓時速最高可達50公里的電動自行車,接連傳出車禍意外事故。
根據警政署統計,電動自行車肇事件數及死傷人數逐年遞增,近一年自行車肇事件數1萬684件,為近5年新高。為了保障因微型電動二輪車事故受傷或死亡的受害人,讓受害人盡速獲得基本保障,立法院昨(30)日三讀通過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明定「微型電動二輪車」納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。
俗稱電動自行車的「微型電動二輪車」,過去駕駛者因為無年齡限制,加上免駕照、不用懸掛車牌等便利性,成為民眾短程代步的新興工具,卻也造成不少道路交通危險。
立院三讀通過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全台約60萬輛「微型電動二輪車」車主必須投保強制車險,未依規定投保者,處750元以上1,500元以下罰鍰。
換句話說,家裡有電動自行車的民眾,將依規定投保強制險;至於觀光勝地或風景區,提供遊客租借的電動自行車,業者必須先為車輛投保強制車險,才能領到牌照,車輛才能上路,而不是由租借的消費者來投保。
至於保險費率,將採長年期保單,也就是一次投保就要保好幾年,如果中間微型電動二輪車壞掉或換車,可以退還保費。微型電動二輪車採5年期的長年期保單,費用約2,000元,換算下來一年約400元,比機車強制險便宜。
此次修法,共修正4大項目,前2項主要針對電動自行車,包括將微型電動二輪車納入強制車險範圍、新增微型電動二輪車投保義務人未依規定投保強制車險之罰鍰。第3,這次修法也提高未投保汽車肇事罰鍰,從原本6000元至3萬元,提高到9000元至3萬2000元,最後,以及保險期間屆滿逾6個月,仍未依規定投保者,註銷牌照,過去「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投保後發還」的規定不再適用。
強制險DM,詳情請點以下所屬工會: